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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际商务学院师德师风与教学实绩评价实施细则

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修订)》(苏旅院质监〔2021〕7号)要求,为使我院教师师德师风与教学实绩评价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

1.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

2.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师主体地位,激发教师立德树人的初心和使命;

4.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互衔接,切实保障考核工作的公信力。

二、评价对象和方式

1.评价对象为业务关系归属国际商务学院的所有教师。

2.不在岗(含深造、出国进修、挂职)满半年(含)以上的教师,可不参加年度考核。

3.评价按(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进行。

三、评价组织

依据学校文件要求成立国际商务学院教师师德师风与教学实绩评价小组,人员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督导等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仲伟来 徐长江

成员:吕 琪 杨振方 王宁宁 余 敏 刘 潇

陈 颖 晏 凡

四、评价内容

1.师德师风评价

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综合评议按爱国守法等5个评价项目进行,评价具体指标见附件1《国际商务学院师德师风评价指标》。

2.教学实绩评价

对教师教学实绩的综合评议按教学工作量等11个评价项目进行,评价具体指标见附件2《国际商务学院教学实绩评价指标》。

五、评价程序

评议程序分为:教研室和教学办公室评分、评价小组评议、党政联席会审定、结果公示。

1.教研室和教学办公室评分。由学院教学办公室和教师所在教研室根据教务系统数据、过程性材料、个人填报分别对照《国际商务学院教学实绩评价指标》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评定,其中教学办公室对第一至十项进行核定,相关教研室对第十一项进行核定评定。

2.评价小组评议。由学院评价小组根据《国际商务学院师德师风评价指标》(附件1)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师德师风评定,核准教研室和教学办公室的教学业绩评分,并根据教师本年度教学工作表现、实绩及师生反馈的意见,给出综合评分。

3.党政联席会审定。由国际商务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师德师风与教学实绩评价小组考核结果。

4.结果公示。由学院公布本年度全院教师师德师风评价结果,并面向本院师生公示3个工作日。

六、评价权重

根据评价原则,合理设置上述十项评价权重,如下表:

类别

序号

评价项目

权重

备注

师德师风

1

爱国守法

一票

否决

一票否决

2

教书育人

3

敬业爱生

4

为人师表

5

严谨治学

教学实绩

1

教学工作量

0.14

完成教学工作量

2

教学常规材料

0.14

个人教学常规材料情况

3

参与教学活动

0.05

参与各类教学活动

4

毕业论文指导

0.06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5

岗位实习指导

0.02

指导岗位实习情况

6

教务检查情况

0.02

教务检查被通报表扬或批评

7

开设公开课

0.02

开设校/院级公开课情况

8

教学专项工作

0.10

参与学院教学专项工作

9

未纳入教务处教学获奖评价的各类教学赛事

0.15

教学成果获奖

10

教学项目建设

0.10

在线课程、示范课、教材等立项验收

11

参与专业建设

0.20

参与学院专业建设工作

七、评价结果

1.师德师风部分中爱国守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五个项目的评价等级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如教师存在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等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师德师风评价结果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2.教学实绩部分共有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材料、参与教学活动、毕业论文指导、岗位实习指导、教务检查情况、开设公开课、教学专项工作、未纳入教务处教学获奖评价的各类教学赛事、教学项目建设、参与专业建设等十一个评价项目,按附件2《国际商务学院教学实绩评价指标》进行评分。

3.学校如有最新的要求,根据最新要求实施。

国际商务学院

二○二三年十一月

附件1:

国际商务学院师德师风评价指标

序号

指标名

评价内容

合格

不合格

1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2

教书育人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

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不得从事影响教书育人的事情。

3

敬业爱生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不得损害学生和人民教育事业。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4

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言行雅正,举止文明。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

5

严谨治学

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不端。

注:师德师风评价结果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附件2:

国际商务学院教学实绩评价指标

序号

项 目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评价方式

分值

1

教学工作量

完成个人教学工作量,服务学院安排,配合学院完成总体教学任务。

加分制,基本分10分,满分14分。

根据年度工作量完成情况评分,如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完成额定工作量、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等情况进行加分。

学院评价

14

2

基本教学材料

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在线教学平台、业务学习记录、听课记录、试卷等教学常规材料是否完备。

扣分制,基本分14分,满分14分。

根据个人教学材料完备情况评分,如材料完整、齐全满分;材料不全视具体情况进行扣分。

教研室评价

学院审核

14

3

参与教学活动

学院业务学习、教务值班、晚自习值班职业教育周、技能竞赛月等教学活动

加分制,基本分0分,满分5分。

根据个人参加学院业务学习、教务值班、晚自习值班职业教育周、技能竞赛月等教学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分。

学院评价

5

4

毕业论文指导

承担学院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相关材料提交情况。

加分制,基本分3分,满分6分。

根据年度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及相关材料提交质量和速度评分,如指导学生人数、参与答辩次数、提交时间/质量等进行加分。

学院评价

6

5

岗位实习指导

承担学院指导岗位实习工作,及相关材料提交情况。

加分制,基本分0分,满分2分。

根据年度指导岗位实习工作情况评分,如指导学生人数、材料提交时间/质量、走访检查实习生等进行加分。

学院评价

2

6

教务检查情况

凡在校园网“走动式”管理及学院教务值班中被表扬的教师。

加/扣分制,基本分1分,满分2分。

根据校园网“走动式”管理及学院教务值班中被通报表扬或批评的情况评分,表扬一次加1分,批评一次减1分,可累计。

教师自评

学院审核

(须佐证材料)

2

7

开设公开课

开设一次校级/院级公开课。

加分制,基本分1分,满分2分。

根据开设一次校级/院级公开课的情况评分,如开设1次校级公开课1分,开设1次院级公开课0.5分。

学院评价

2

8

教学专项工作

承担学院教学专项工作,如考试报名、学籍管理、实习管理、1+X考证及师徒结对等事务性工作。

加分制,基本分0分,满分10分。

根据学院教学专项工作评分,如考试报名、学籍管理、实习管理、1+X考以及师徒结对等事务性工作,视年度完成工作量、工作业绩加分。

学院评价

10

9

未纳入教务处教学获奖评价的各类教学赛事

未纳入教务处教学获奖评价的各类教学赛事是指校级教学比赛、微课比赛等,以及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以上的比赛、竞赛或活动,如行业赛等。

加分制,基本分0分,满分15分。

1.校教学比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2.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国家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1分,省级一等奖11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7分,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其中指导学生获奖的第一指导老师乘以系数0.8,第二指导老师乘以系数0.6。

注:以上主持人获全分,参与者只统计前三名,按先后排名依次乘以系数0.6、0.4、0.2,满分15分。

教师自评

学院审核

(须佐证材料)

15

10

教学项目建设

年度在线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规划教材等教学项目建设立项或验收成功。

加分制,基本分0分,满分10分。

在线精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立项3分,且今年结项并验收成功在3分基础上加7分。如项目已立项,今年结项并验收成功7分。参与规划教材编纂,“十四五”规划教材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其他等级教材6分,如校企合作、高职高专教材等。以上主持人获全分,参与者只统计前三名,按先后排名依次乘以系数0.6、0.4、0.2,满分10分。

教师自评

学院审核

(须佐证材料)

10

11

参与专业建设

参与学院专业建设,如课程建设、教学评估、实训基地建设及其他教学改革项目如人才培养方案改革、课程资源开发并做出一定成绩。

加分制,基本分12分,满分20分。

根据参与学院专业建设工作评分,视年度完成工作量、工作业绩加分。

专业部评价

20

注:教学实绩评价指标为百分制,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须乘以系数0.2,小数点保留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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