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实行校、院(部)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学校党委班子成员;院(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成员。
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因故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会议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
四、每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内容,以上级党组织通知为准。一般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3.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
4.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5.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情况;
6.改进作风,深入调研,密切联系群众情况;
7.其它需要对照检查的问题。
五、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10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安排人员参加会议,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二级院(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10日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汇报,并报备学校党委组织部,相关校领导要参加民主生活会,对召开情况进行指导和点评。二级院(部)也应提前10日邀请联系的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校纪委委员要参加会议,并对召开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六、会前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议题;
2.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和材料;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领导班子和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5.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七、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参会人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并逐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无故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写出书面发言提纲,由班子其他成员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根据会议内容,可以安排本单位其他党员干部列席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八、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
九、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通过适当形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通报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等。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