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一届各级各类督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由于第三届校级督导任届期满,为加强学校各级各类督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旅院〔2019〕111号)文件和《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关于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学督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苏旅院质监〔2020〕3号)文件精神,拟组建新一届校级专兼职督导员队伍、二级学院(部)督导员队伍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学督导员队伍。现将选聘要求通知如下:
1.校级专兼职督导员对照条件由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部)推荐(党政联席会通过)、质量监控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学校聘任。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人数为2-3名,至少2名。
2.二级学院(部)督导员对照条件由个人申请、学院(部)参照校级兼职督导员任职基本条件审核聘任(不得与校级兼职督导员重复)、上报质量监控处备案。原则上不少于3名。
3.行业企业兼职教学督导员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要,按照聘任条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二级学院专业数。
4.各二级学院鼓励具备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2月26日(周一)下班前请将《申报表》及汇总统计表发至邮箱:zljkc@jstc.edu.cn或游磊老师处。
附件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校级督导申报表.docx
附件2: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部)督导申报表.docx
附件3: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行业企业兼职教学督导员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4:2024年新一届各级各类督导申请表汇总统计.docx
质量监控处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