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中央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港澳台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牵头制定学校涉港澳台工作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长远发展规划,经学校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校级赴港澳台地区考察团组的组团计划、组织、联络工作;负责因公赴港澳台人员的申报手续和管理工作,协助因公赴港澳台人员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等手续。
三、统筹推进学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科研机构、教育团体及社会组织的联络对接;牵头洽谈、审核、签订各类涉港澳台合作协议,拓展师生交流、合作办学等项目。
四、负责接待港澳台地区机构、院校或企业代表团组、友好人士、行业专家的访问、参观等活动。
五、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做好与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交流、论坛、赛事、文化交流等活动。
六、负责相关公文、邮件、函电的起草、收发等工作,负责涉及港澳台地区工作档案的整理和文件归档工作。
七、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