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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留学生保险事宜

在我校注册的海外留学生,应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要求外国学生购买保险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购买来华留学综合保险。学校实行海外留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应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者,学校不予录取;对于已在学校学习且不投保的,应予以退学或不予注册。

留学生每学年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医疗保险,如已在其国内参加医疗保险,须出示有关证明,否则一律不予入学。

教育部与平安保险签署了《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合作协议》,平安来华留学生保险将极大保障来华留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议规定,教育部将在未来5年内每年为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投保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团体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士表示,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教育部推动来华留学生医疗制度改革的力度。平安来华留学生保险是教育部和中国平安共同为来华学生量身定制的保险项目,保障来华学生的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的留学生医疗保险体系的完善。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所有来华留学生必须参加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 为此,所有留学生开学注册时必须参加“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开学注册时与学费一并缴纳。目前参加一年保险的学生一次缴费800元;参加6个月以下的学生一次缴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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