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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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课程思政实施方案(试行)》(苏旅院党〔2021〕3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宗旨

通过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培育一批充满思政元素、发挥思政功能的示范通识课程;创新专业课程话语体系,推进专业思政育人改革,培育一批示范专业课程,进而培育一批示范专业。同时,培养一批具有亲和力和影响力的教学名师和团队;提炼一系列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和案例;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实现课程思政的育人目标。

二、遴选要求

1.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五年及以上,长期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鼓励党员教师申报;近三年主持的校级或省级教改项目无延迟结题或结题不通过的情况。

2.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能够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鼓励跨专业联合申报。

3.课程应注重突出我校办学特色,能够充分展现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4.申报课程须为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实训课,且连续三年面向学生公开讲授。

三、遴选数量与推荐要求

1.第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遴选10门课程。

2.各二级学院(部)择优推荐1-2门课程进行上报。

四、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申报,二级学院(部)初评。经课程负责人申报、所在二级学院(部)初评后推荐上报学校。2021年12月11日前完成。

2.专家评审。2021年12月18日前完成。

3.公示。专家评审结束后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立项建设。公示结束开始进行思政课程建设。

四、建设周期与验收要求

1.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从立项之日开始建设。项目验收时须经过一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通过验收后,应开展不少于两年的课程教学实践,以扩大课程的受益面和示范性。

2.建设与验收要求:参见《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与验收要求》(附件3)

五、其他说明

1.二级学院(部)集中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报送时间:请二级学院(部)于2021年12月11日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213室),联系人:谢海玲,联系电话:15852887662;电子版发送至490749102@qq.com。

附件:

1.《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书》

2.《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示范课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江苏旅游职业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与验收要求》

教务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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