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院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要求,近期将开展阶段性教学常规检查。为做好教学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教学常规检查的时间
本学期阶段性教学常规检查安排在第十三周(11月15日—11月19日)进行。
二、阶段性教学常规检查主要内容
1.任课教师授课计划落实执行情况。
2.任课教师教案完善情况,特别是新教师的教案编写情况。
3.《班级日志》填写情况、晚自习检查情况等。
4.教师课程作业布置、批改情况。
5.二级学院(部)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组织情况。
三、阶段性教学常规检查方法
1.阶段性教学常规检查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进行,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开展自查。
2.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座谈会的情况汇总报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座谈会,听取老师对学院及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了解所教班级的学生学习成绩等情况,并做好分析和总结,总结情况报教务处。
4.教务处在二级各学院(部)自查的基础上,对学院的部分资料作抽查,抽查内容提前一天通知。
四、阶段性教学常规检查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根据阶段性教学常规检查安排,有计划地组织落实。检查活动安排计划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教师开展自查,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常规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11月18日前报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汇总意见、总结于11月19日前报教务处。
附件: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常规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