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扬州市委员会文件(团扬委发〔2020〕6号)《关于申报2019年度扬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的通知》,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关五四奖项的表彰活动,请各团总支、各团支部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做好申报工作。
一、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支部
各团总支组织应按照工作成绩显著、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组织建设好、活动阵地好、智慧团建好的标准,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具有较好影响。在二级学院党总支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凡被推荐的团支部,应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新长征突击手
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0年4月30日至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的优秀青年、共青团干部。
3、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学生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全年开展密切联系青年学生工作不少于60天。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学生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指示和团的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团干部上讲台制度落实的好,在抓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上有招数、有作为。
(4)敢于担当作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学校防控、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率先垂范,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予以破格激励。
(5)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袪除“四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截至2020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驻外团组织等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年限不少于两年)。近五年获得过学校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综合性奖项或荣誉。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扬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团干部。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及兼职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评选。
4、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响应党的号召,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勇当先锋,敢打头阵,在医疗救护、物资生产、物流配送、项目施工、运行保障、科研攻关、群防群控等“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岗位履职、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予以破格激励。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近五年获得过学校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申报“扬州优秀共青团员”人选年龄须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1992年4月30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学校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推荐人员要曾获得校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5、优秀团支部书记
申报优秀团支书,在满足扬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申报条件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扎根一线、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19年度被评定为优秀团支部。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3)截至2020年4月3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年以上。
二、评选办法
1、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择优确定申报,全校拟上报五四红旗团支部1个、新长征突击手1人、优秀团干部1人、优秀共青团员1人、优秀团支书1人。
2、评选工作采取条块结合,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材料由所在团总支组织审核并报党总支同意后申报团委,团委根据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委会通过后方可申报团市委。
三、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切实把在推进学校升格发展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和团支部推荐出来。各申报项目,各二级学院申报1人。
2、所有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须准备申报表、事迹材料(约1000字)一式2份,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档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各项材料于4月13日前报团委,联系人:徐长江,联系电话:87431700,邮箱地址:jslytw@jstc.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团扬委发〔2020〕6号文件
2、扬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书申报表。
团 委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