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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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中对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巡学旁听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实施办法》安排,不断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提升学习效果,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我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中对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巡学旁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作用,通过开展巡学旁听,推动各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示范领学作用,努力做到原原本本学、深思细悟研、结合实际干,推动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安排

10月——11月中旬,学校领导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分组安排(分组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组建巡回指导工作小组,对结对联系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巡回指导工作。重点对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一次巡学旁听,了解集体学习研讨、日常学习等情况。

三、巡听内容

1.查阅资料。对2021年以来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方案、学习记录、集体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等进行查阅;

2.个别访谈。对中心组成员、工作人员等开展个别访谈,了解日常学习情况;

3.旁听学习。旁听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观摩学习开展情况,现场点评;

4.效果监测。集体学习研讨结束后,以适当形式对中心组成员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进行检测。

四、有关要求

1.周密组织。各二级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主动与巡回指导小组对接,确定集体学习主题和各项安排,并提前7日向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报备表见附件2)

2.务求实效。巡回指导小组按程序开展巡学旁听工作,如实记录学习情况,认真研判被巡中心组学习总体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准存在问题,巡学旁听结束7日内向学校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估情况(评估表见附件3)

联系人:刘文东  联系电话:87437887。

 

中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委员会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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