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今接到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5〕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大家,望认真研读,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一、选聘依据
依据《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选聘办法》(苏教职〔2020〕19号)执行。
二、选聘条件
申报产业教授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心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二)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五年以上;
(三)本人或所在单位与推荐学校有产教合作基础;
(四)身体健康,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国家级人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6周岁;
(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者,予以优先选聘:
1.省、市级“技能大师”“大工匠”“工匠”;省、市级企业首席技师;省技术能手;省“五一”创新能手;国家、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市级“有突出贡献技师”;正高级、高级乡村振兴技艺师;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负责人;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领办人;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三带”能手等优秀乡土人才;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专家组组长;
2.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省“双创计划”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人才项目获得者;
4.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科研机构负责人;
5.与上述称号相当的人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破格选聘。
(一)近五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社科奖(排名前三),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被企业实际应用、并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或主持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
(二)近五年,主持所在单位与高校开展产教合作项目,且成效显著者;
(三)在创新创优、技术攻关、授艺带徒、传统工艺传承、商业项目运营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四)获国家级技术、技能大奖,入选国家级技术能手、大师、工匠等国家级人才项目者。
三、选聘限额
各二级院(部)申报人数≥1人。
四、其他事项
1. 8月23日前,报送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岗位申报表(附件3)。
2. 9月19日前,根据发布的产业教授(高职类)岗位,报送《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申报书》(附件4)和《江苏省产业教授(高职类)申请汇总表》(附件5)。 以上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各一份报教务处S213浦志敏老师处。
3.请各二级院(部)高度重视产业教授选聘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岗位、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将追究有关相关人员责任。
4.符合条件的人选可申报一所高校一个岗位。已被聘为江苏省产业教授(兼职)且在聘期之内的不得申报。
教务处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