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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专业(群)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专业(群)带头人队伍建设要求,依据《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专业(群)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苏旅院教务〔2025〕14号)(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届专业(群)带头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学校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及“双肩挑”教师。

二、遴选类别与名额

1. 专业带头人,每个专业原则上聘任1名。

2. 专业群带头人,每个专业群原则上聘任1名。

3. 同一教师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群)的带头人,但可兼任所在专业群内某一专业的带头人。

三、选拔条件

申报人须符合《办法》第六条或第七条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任职资格及专业建设能力要求。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选拔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专业(群)带头人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

2. 二级学院(部)推荐:各二级学院(部)组织资格初审、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

3. 资格审查: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科研处对推荐人选进行联合审查。

4. 评审与聘任:审查通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审,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聘任。

、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无纸化进行,请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提交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及盖章PDF版,至邮箱:282952520@qq.com。截止时间:12月19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完整。

、其他事项

1. 聘期三年,实行目标管理与动态调整。

2. 获批聘任的带头人享有《办法》规定的专项工作经费及发展支持政策。

3. 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教务处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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